当前位置:专栏首页 - 非法认证机构警示公告
国家认监委2012年第23号公告《国家认监委关于亚太国际认证有限公司非法开展认证活动的公告》
信息来源:国家认监委 发布时间:2017-09-08
2012年第23号 国家认监委关于亚太国际认证有限公司 非法开展认证活动的公告 经查证,亚太国际认证有限公司未经国家认监委批准,擅自在中国境内从事认证活动并颁发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。其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的规定,属非法认证。国家认监委提醒社会各界,选择经国家批准的合法认证机构提供认证服务。合法的认证机构名录可从国家认监委官方网站查询。欢迎各认证申请单位在申请认证的同时,也对认证机构的资质及其行为进行监督。发现非法从事认证活动的机构,可向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、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认监委举报,共同维护我国认证市场的健康发展。 特此公告。
国家认监委 2012年9月20日 |